言論彙編-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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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東西橫貫公路路線設計之標準】
——民國四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主持東西橫公路興建第六次會議指示

一、路線設計之標準決定於左:
.先求通車,再圖改進。
.路面寬度,以能行十輪卡車為原則。
.路基及曲線半徑,可照最低標準,能使卡車通行即可。
.橋梁載重設計標準,必須依照國防部所擬訂之標準辦理。
二、支線終點,為適應國防上之需要,以宜蘭為支線出口。
三、預定完工期限,定為民國四十八年(一九五九)七月底前完成通車。

〈註 釋〉

.據輔導會工作紀要,第一輯
 

資料來源:經國先生文化經濟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