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彙編-經濟貿易
著作與言論
 
 

【開發橫貫公路資源之原則】
——民國四十六年二月六日主持退輔會第一四四次業務會報指示

一、八仙山林場轉業戰士之棉衣棉被偷工減料問題,應追究責任。嗣後對每一承辦單位所用之一切款項,是否完全用在榮民身上,有無變質情事,本會應特別注意隨時考察。
二、本會業務管制應特別加強,對各種事務,須作有效控制。如醫院、榮家建築工程,何時開工、何時完工、何時遷入、何人遷入,以及儲訓幹部等,應擬訂全套辦法,統一管制。
三、開發橫貫公路資源,可先就左列原則籌劃進行:
.先成立橫貫公路資源開發籌備處,直屬本會。
.橫貫公路資源之開發,不僅在使退除役官兵參加工作,尤須以此項資源之生產,用以擔負退除役官兵之生活。
.資源開發,可採公督商辦方式,歡迎投資,以寬籌資金。
.農場可先設置,一面開發,一面建設。
四、在二、三兩月份內需要完成兩項工作,希就業、醫務、檢定各處積極推動。
.一萬五千名除役士兵安置計畫。
.一萬五千名假退役軍官就業計畫。

〈註 釋〉

.據輔導會工作紀要,第一輯。
 

資料來源:經國先生文化經濟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