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彙編-經濟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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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經濟建設的幾個基本觀念】
——民國六十二年九月二十四日對經濟建設之指示

加強經濟建設來促進國家的現代化一直是政府施政的重點。但經濟建設祇是國家建設的一部分,雖然可說是極其重要的一部分,然而並不代表整個的國家建設。因此,政府在從事經濟建設的工作時,應該隨時注意如何使經濟建設能與國家建設的目標相配合,而不能單以經濟的觀點來看經濟建設。
我國國家建設的總目標,揭櫫於憲法的前言,是為:「鞏固國權、保障民權、奠定社會安寧、增進人民福利」,也就是要在國家的安全、社會的安定之下,來改善國民的生活。而所謂「生活」,不祇是指物質的生活,還包括精神上與文化上的生活,如此方能充實生活的內容,發揮生命的意義。同時,今天我們還有一個重大的使命,那就是除了確保臺澎金馬復興基地,保障目前一千五百萬國民的自由生活方式之外,並須進一步在適當時機光復大陸,使所有中國人都能在物質、文化與精神上,同樣的享受到臺澎金馬地區今日中國人所能達到的自由和富裕的生活。
近年來我國為求經濟的快速發展,對於經濟發展如何能配合國家建設的總目標問題,似乎未能給以足夠的注意,不過這卻是一個根本問題。有些人祇從經濟的眼光來評論經濟措施的得失,而不能從國家建設總目標的觀點來看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探討。現在試就幾個大家關心的問題來加以說明:
一、物價問題:一年來由於國際物價的劇烈波動,我國國內物價也受到了極大的衝擊而有較大幅度的上漲。政府為了穩定物價,除了採取如減低關稅、放寬進口、大量輸入物質,以至運用平價基金的方式保持某些物資的價位水準等措施之外,還不得不以必要的行政措施採取限價等直接的管制來緩和物價上漲的幅度。有人認為近年物價上漲是世界性的現象,價格應根據供求法則來決定,可讓其自然調節發展,政府採取行政的管制措施,將會妨礙自由經濟的運行。這種看法如純從放任經濟的理論來說,可能有其依據,但即如最最自由經濟制度的美國,對目前的這麼大物價也不得不採取一些行政上的措施來直接控制。我國十多年來物價上漲幅度很小,民生安定,對目前這麼大的國際物價衝擊,政府如不設法控制,人民一時決難適應,勢將立即在生活上受到困難,那麼可能不等到自然調節達到均衡,社會早已因此而動盪不安,經濟發展也必會受到影響。不過,政府的管理措施仍然祇是權宜性的,特別是限價問題牽涉到物價供應甚大,政府自當隨時根據國內外市場情況審慎檢討,對所限價格更必須考慮到生產者的成本與應得的利益、經銷者的合理利潤等,而不是不合理的限制。而且現在我們已經有了長期穩定物價的方案,政府必將盡心盡力有效地、經濟地運用一切可用的力量,來改善和安定民眾軍公教人員的生活。
二、工、農業的配合問題: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農業成長率與農民收益顯然愈來愈較工業落後,因此使得農村人口大量外移到城市或工業區中就業,造成農村勞動力不足,生產成本增高等問題,以致農業不易增產甚至還有減產的現象。政府看到這種情形,特地推行加速農村經濟建設,並採取各種措施來促進農業生產。有人認為投資工業的收益遠較農業為大,以其收益向外購買農產品將較自己生產更為經濟,然而這種想法看到問題的一部分,而沒有考慮到均衡發展的重要性,也沒有考慮到國際市場有特殊變動的情形。舉個最近的例來說,去年和今年主要農產國家歉收或生產不足,造成農產品不但價格大漲,甚至有些還買不到,美國前些日子宣布暫停黃豆出口就是一例。所以,我國如不能自己生產必需的主要農產品,充裕供給民生所需,而仰賴外來進口,一旦有特殊情況發生,後果就不堪設想。政府目前就主要民生必需的農產品都已訂立了增產計畫,由政府保證價格,並積極輔導增產,以便減輕從國外輸入的依賴程度。這類措施,從國家的長久利益來看,都非採行不可。
三、公營企業問題:依據憲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公用事業及其他獨占性之企業,以公營為原則。其經法律許可者,得由國民經營之。」目前公路、鐵路、電力、石油、糖業等都由公營,某些公用事業如公共汽車則部分開放民營。對公營事業也有人純從經濟觀點來批評,如認為其獲利能力與經營效率不如民營,不如就都轉移民營。不過我們必須了解公營事業(別是其中的公用事業)的經營,固定應盡可能收支平衡(包括折舊、更新設備及某一程度的擴充等),但卻不應以與民爭利賺錢為目的,因為它們存在的理由是為人民提供各種必要的服務並防止被少數人獨占,而不在謀利。如將目前的重要公營事業都開放民營,可能在效率和營利方面較公營有進步(但也不盡然),不過卻造成獨占,使有關國計民生的事業受極少數人操縱。並且開放民營後,某些重要事業(如鐵路、電力等)如果因私人經營不善造成倒閉或破產又該如何處理呢?以電力或交通事業為例,萬一破產政府是否要接管呢?如不接管會造成社會混亂與生產停頓的不可收拾狀況;如果接管等於用國家的錢(也就是人民的錢)來為私人經營的事業負責。而私營事業並不歸公,賠錢政府卻不得不代其負責,顯然不公平並違反絕大多數人民的利益。所以我們認為,具有獨占性的公用事業,或利潤較低,風險較大,而為經濟繼續成長不可缺少的大工業,以公營為原則,其他則儘量由民間經營,使公民營企業有合理的分工,相輔的合作。
四、經濟成長與所得分配問題:求經濟的快速成長,大企業、大貿易商等的突出發展,或許較易達到這種結果,但也容易導致財富集中少數人的現象。固然政府可用課徵所得稅的手段來再分配財富,但非唯一的手段。所以,政府的財經措施,不能僅從增加經濟成長率高低評斷其得失,也要從其措施是否足以擴大或縮短貧富的差距來衡量。當前政府除了將積極改進稅制稅率,加強所得稅的徵收以外,並將注意加強輔導與協助中小型企業、中小型貿易商等的健全發展,以使無論事業規模大小,同能欣欣向榮,其著眼點也就在求避免財富之過分集中。否則像某些發展中國家,其平均國民年所得雖已達一千美元以上,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所得卻歸屬於不到百分之五的人,而社會一般大眾仍極貧困,這樣即使能維持高度的經濟成長,又有什麼意義呢?所以我國政府今後財經政策一定要以促使所得能有較平均的分配為目標。
五、精神與文化生活水準的提高問題:經濟發展對提高人民物質生活水準當然有直接貢獻,但如不能給以合理的輔導,有時對人民的精神與文化生活方面,會產生不良後果,如奢侈浪費風氣、靡爛的娛樂方式等,對這些頹廢行為的改善,固有賴個人的自覺,但也是政府的責任。因此,政府在積極方面,必須投資增設或改善公園、遊覽區、運動場、音樂廳、鼓勵優良著作的出版或優良影片的拍攝等,使一般人民有正當的娛樂方式。在消極方面,必須設法轉移社會不良風氣,而公務人員為人民公僕、各級教員為人師表,更應以身作則,倡風氣之先。去年政府希望公務員勿得出入不良娛樂場所、隨便宴客等,今年又推動民間改善一些習俗,其用意就在轉移社會風氣,不要使人民因為經濟發展物價生活水準提高後,反而在物慾之中迷失了自己。

綜合上面所述,我們應了解國家在進行經濟建設的時候,必須考慮到其建設的成果,是否能使全民普遍享受,對政府財經措施的得失評論,應從這個角度來看,而不宜僅以一時一地經濟上的得失來衡量。並且在大陸光復以前,還要特別考慮到國防安全問題。在提高全體人民物質生活水準之時,必須同時設法提高其精神上與文化上的生活水準。祇有在這些情況下進行的經濟建設,才對國家建設有意義,才是我們國家民族所需要的經濟建設。
 

資料來源:經國先生文化經濟協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