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彙編-財稅
著作與言論
 
 

【加強農村建設新措施】
——民國六十一年九月二十七日在臺灣省農業建設座談會中指示

農業是我們經濟發展的重要環節,也是社會安定的基礎。近年來國內的工業成長快速,固然值得欣慰,但相對比較之下,農業生產利潤微薄,農業成長遲緩,顯示了農民所得偏低,實不容我們忽視;政府為促進今後農業發展,加速農村建設,除繼續推行既定各項農業生產改進方案外,決採下列措施:

一、廢除肥料換榖制度:原由政府配銷農民的化學肥料,全部貸放,農民於作物收獲後,可用現金償還,也可用稻榖折價償還,任憑自由選擇,改進隨賦征購辦法,改按市價收購,並為穩定榖價水準,由政府調節市場稻米供需,尤其當榖價過低時,應按合理價格收購。

二、取消田賦附征教育費,以減輕農民負擔。

三、放寬農貸條件,便利農村資金融通:
.對以現代化方式經營的農戶所需農貸,由農貸行庫會同農會辦理聯合專案生產貸款,免受一般性信用放款最高限額的限制。
.對計畫發展中貧困地區所需的農貸,辦理農業專業區信用貸款。
.加強農會信用部功能,便利農民資金融通。

四、改革農產運銷制度:
.加強農會辦理共同運銷:
.配合臺灣北區全面實施電宰業務,有關各級農會限期辦理毛豬共同運銷。
.輔導重要蔬菜產地的農民組織,實施蔬菜分級、包裝及共同運銷。
.改進臺北市果菜批發市場營運:
.限期完成東園街底興建現代化蔬菜批發市場,改進市場設備,並建立健全的交易承銷制度。
.分期興建零售市場,改善攤位設備,並加強商販管理。

五、加強農村公共投資:
.積極興修區域性的排水、堤防、防風林,以及灌溉等改善工程,並以濱海及貧困地區為優先。
.配合山坡地開發,加強交通運輸與產業道路的修建。
.興建鄉村簡易自來水設施,以及改善鄉鎮環境衛生。

六、加速推廣綜合技術栽培:
.優先辦理水稻及其他糧食作物,改進生產技術,提高單位面積產量,擴大推廣面積,並加強收穫、乾燥與倉儲等設備。
.加速推行農業機械化,除加強辦理農機低利貸款外,並積極輔導小農實施共同作業,發動公營機構及獎助民間組織辦理農機代耕、租用及分期付款業務。

七、倡導農業生產專業區:
依作物分布、地理環境條件及市場需要,分設各類專業區;各區內除配合農業機械外,並應加強辦理公共設施如土地重劃、水利興設、產品分級處理及倉儲運銷設備等。
專業區的類別如次:
.雜糧作物生產區─主要為推廣飼料作物如玉米、高梁的增產,並施行保證價格收購。
.特用外銷作物生產區─主要作物如洋菇、蘆筍、鳳梨、香蕉、柑桔、葡萄、茶葉、蠶絲及重要蔬菜等,採行契約計畫生產,提高品質,加強檢驗,並鼓勵統一聯營外銷,以增強對外競爭力量。
.農牧綜合經營區─以養豬、乳牛、肉用牛、家禽或養殖魚類等,配合農業生產,在山坡地及濱海地區優先辦理。

八、加強農業試驗研究所與推廣工作:
.充實試驗研究人員與設備,並加強經費的統籌運用。
.強化試驗研究與推廣機構的組織,分工合作,密切聯繫,避免重複與脫節。
.寬列推廣經費,補助農會,增強基層推廣工作。

九、鼓勵農村地區設立工廠:凡新設農產加工及需大量勞力的工廠,盡量鼓勵在原料供應方便及勞力充裕的農村地區設立,增加農民兼業機會,提高農民所得。
行政院為迅速推行上述措施,準備在最近兩年內撥出新臺幣二十億元的經費,來支援經濟部、省政府、農復會和其他有關機關。希望中央及地方有關單位立即研訂執行計畫,凡能立即實施的即刻付諸實施,至遲自明年一月起要全部積極進行。「加速農村建設」是今後政府最重要優先的工作之一。可是這個工作範圍牽涉甚廣,問題也極複雜困難,要想使這個工作能做得成功,必須全面推動。我今天除了希望全國政府機構、學術團體及事業單位一致全力配合推動之外,更希望全國的工商企業也能貢獻你們的人力和資金來協助農民降低運銷成本,製造更好的農產加工品,拓展更多的國外市場,以增加農民收益與福利。

最後,我要向全省農民說幾句話:
你們在過去二十多年內,對國家經濟建設所作極大的貢獻,已受到全國同胞至高的尊敬。由於你們的貢獻,使國家的經濟在鞏固和穩定的基礎上,能迅速的成長發展。現在因為國家工業化的結果,使農業遭遇了若干困難,雖然這也許是經濟發展過程中難免的現象,但政府必須負起責任來解決困難,來改善你們的工作和生活條件,所以決定加速進行農村建設,並要動員全國政府機構和民眾的力量,幫助推行這一新的運動。可是跟這一運動關係最密切的是全體農友,因此這一運動的成功和失敗,也要有賴於你們全體農友自動自發的來參加這一加速農村建設的運動。所以我希望各位不僅要繼續保持過去的辛勤耐勞;更要努力的來學習採用新的生產技術與經營觀念;要認真的實行節約儲蓄來充裕生產資金;要發揮團體合作的精神來健全你們自己的各種農業組織;要積極的參加勞動服務來改善你們自己的農村環境。我相信,祇要大家萬眾一心,堅定意志,加倍努力,我們這一次的農村建設運動,一定會像以前土地改革一樣的圓滿成功,並為未來復國建國樹立楷模。

〈註 釋〉

.據民國六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中央日報報導。
 

資料來源:經國先生文化經濟協進會